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天天易家(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43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丰市监处罚〔2023〕437号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天易家(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6MAC2AA7M7M |
工商注册号 | 110106034513523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 | |
法定代表人 | 刘俊 | |
违法行为类型 |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十条;《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十一条;《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二条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是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 未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未制定安全生产措施;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当事人作为设有集中收银区的超市未在集中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未设置明显标志;当事人设置了应急广播但不能覆盖全部营业区域且不能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 | |
处罚依据 |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20 |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
公示截止期 | 2023-09-20 |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