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常新鲜食品店,该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常新鲜食品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6MACDC4138U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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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钟**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陈市监行罚罚字〔2023〕58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 | ||||
违法事实 | 2023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货架上发现红薯粉条8包,该产品外包装上无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物品采取扣押的强制措施。 | ||||
处罚依据 | 《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标签不符合规定的红薯粉条8包;二、罚款30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13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