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富旺百货店,该店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富旺百货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6MA508XU35Y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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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宋**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8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富旺百货店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标示有“Perrier Lime Flavor、Product of France”等字样的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19瓶;二、没收违法所得叁拾陆元整(¥36.00);三、罚款伍仟元整(¥5000.00),上述罚没合计伍仟零叁拾陆元整(¥5036.00)。 |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36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13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