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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蔬菜商店经销的胡萝卜抽检不合格被罚款1000元

2023-06-16 12:09: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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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曹振发蔬菜商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117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曹振发蔬菜商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1MA00DQXP39
工商注册号110111604148872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曹**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三)项
违法事实2023年03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与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抽样人员对当事人经销的胡萝卜进行了抽样送检,经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检测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胡萝卜毒死蝉项目实测结果0.13,标准指标≤0.02,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一共进货35斤,进价1.5元每斤,一共53元,售出30斤,售价每斤1.8元,消耗5斤,销售金额63元。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4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9-14
处罚机关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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