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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逸顺餐饮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兴市监处罚〔2023〕1408号

2023-06-14 16:11: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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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逸顺餐饮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40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逸顺餐饮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MA04BW5D6L
工商注册号110115031301436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李*
违法行为类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
违法事实北京逸顺餐饮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1日进行凉菜制售(1月15日至2月15日春节期间未开展经营活动),经过查验该商家的美 团平台订单截图,该单位在美 团平台共接带有凉菜的订单为10单,制售凉菜16分,货值金额共计257元,违法所得为257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257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257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3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9-13
处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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