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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德富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新干线家园管理处未按照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案

2023-06-14 10:54:3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深市监罗处罚〔2023〕稽64号),涉及深圳市德富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新干线家园管理处未按照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案。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信用信息“双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罗处罚〔2023〕稽64号
处罚名称:深圳市德富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新干线家园管理处未按照政府定价收取电费案
处罚类别1: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价格(含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2010修订)/第九条/第1款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二)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
处罚结果:罚款10636.44元;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深圳市德富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阳光新干线家园管理处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641541848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李双珍
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2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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