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高明区缘圆超市,该超市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高明区缘圆超市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8MA4YB26N7R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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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荷市监处字〔2023〕1014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 ||||
违法事实 | 我街道办于2023年4月24日收到佛山市高明区烟草专卖局案件移送函(明烟移〔2023〕6号)及案件材料,根据案件线索,当事人涉嫌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我街道办于2023年4月24日对该案件线索进行登记并立案。 经查明,根据佛山市高明区烟草专卖局案件线索材料,当事人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况下,于2023年4月19日购进一批卷烟,在当事人店内以零售的方式销售。截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尚未销售出上述卷烟,未有违法所得。经佛山市烟草专卖局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小组核定,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总额为122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本街道办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对当事人处一般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430元,上缴国库。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4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6-01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