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以科技赋能淬炼行政执法“新利器”,在宿州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中搭建气瓶安全追溯系统,对液化气充装单位符合充装标准的在用气瓶进行登记建档并赋码,实行“一瓶一码”,实时采集或接收各充装单位自有信息化系统数据,对过期、无码、报废等黑气瓶,自动锁枪拒绝充装,充分实现气瓶充装“沉浸式”监管,助力“铁拳”行动走深走实。
去年10月25日,智慧监管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砀山县某液化气销售有限公司气瓶充装记录异常,值班人员立刻警觉起来,当即远程固定证据。同日,指派本局执法人员前往砀山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气瓶充装记录1782只,充装前后检查只有2只,1780只气瓶无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同时在现场发现正在充装液化气的“螺丝瓶”一只,通过向使用“螺丝瓶”的消费者了解,他多次使用该气瓶在这充装液化气,并主动提供2022年9月21日充装记录单。依据GB 5842-1996标准规定,该类螺丝瓶于1996年10月1日已被国家禁止生产,因此认定截至2022年9月21日该“螺丝瓶”至少使用25年,国家规定对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2023年3月1日,宿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十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案也是我局首次使用智慧监管系统取证查办的典型案件。(付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