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益阳市市场监管系统大力查处餐饮浪费违法行为,强化震慑效应,现公布制止餐饮浪费第三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3年5月4日,沅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沅江市胭脂湖百合大酒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对本店的服务人员开展反食品浪费培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3年5月4日,沅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沅江市胭脂湖五四三饭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对本店的服务人员开展反食品浪费培训。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3年5月16日,桃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桃江县琪麟大酒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菜单中菜品未标注克重或建议食用人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3年5月17日,桃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桃江县味派菜园子饭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3年5月18日,桃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桃江县顶上头餐饮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2023年5月17日,桃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桃江县杨家坪农家乐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2023年5月24日,桃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桃江县麦乐堡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2023年5月24日,桃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桃江县三堂街三哥饭店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2023年5月17日,桃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桃江县响涛园光华酒家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菜单中菜品未标注克重或建议食用人数,服务人员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2023年5月17日,桃江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执法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桃江县牛田热情酒楼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一
2023年5月17日,安化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安化县马东拉黑牛肉面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服务人员对就餐消费者未进行适量点餐提示说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