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罚〔2023〕10号)。涉及河南省黄河锅炉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散装锅炉安装行为案。
案件类别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 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途径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罚机关 |
特种设备 | 1 | 济市监罚【2023】10号 | 河南省黄河锅炉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非法从事散装锅炉安装行为案 | 河南省黄河锅炉有限公司未经许可非法从事2台散装锅炉安装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的规定。 | 罚款 |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制造的特种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已经实施安装、改造、修理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修理。” | 河南省黄河锅炉有限公司 | 91410704614935505X | 龚思杰 | 处450000元整(肆拾伍万元)罚款。 | 2023/5/29 |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以内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