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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发永通商贸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2023-06-02 14:25: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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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恒发永通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340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丰市监处罚〔2023〕34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恒发永通商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MA04ERUK55

工商注册号

110106031817653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任应强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违法事实

2023年3月3日,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我局执法人员在酒水街11号发现消费者购买的标称为牛栏山白酒,净含量400ML×6,酒精度36%,共计1件。经商标专用权所有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经调查,当事人从一游商处购进涉案假酒,未签订合同,没有进货票据,进货价为500元一箱,售货价为600元一箱。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

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7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29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08-29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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