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市场监管局反餐饮浪费典型案例(第二批)
案例一、石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石首市某酒楼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案
2023年5月9日,石首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当事人石首市某酒楼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未张贴或摆放制止餐饮浪费标识、顾客就餐时服务员没有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石首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荆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荆州区某啤酒经营部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3年5月5日,荆州区市场监管局在网络监测中发现当事人荆州区某啤酒经营部在“饿了么”平台上从事食品外卖经营中,设置最低消费门槛,吸引消费者超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荆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荆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荆州区杜某餐饮店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案
2023年5月5日,荆州区市场监管局在网络监测中发现当事人荆州区某火锅店在“美 团”平台上从事食品外卖经营中,设置最低消费门槛,吸引消费者超量点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荆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