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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建珠峰建材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3000元

2023-05-26 11:31: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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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国建珠峰建材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316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国建珠峰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693219602R
工商注册号110115012204177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陈**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从个人手中收购“山鹅”牌纯天然底层石膏粉50袋,存在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小郭庄西路52号的库房,以上“山鹅”牌纯天然底层石膏粉经商标权利人北京吉成联盛商贸有限公司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第23261814号)专用权的底层石膏粉。“山鹅”牌纯天然底层石膏粉销售价格是34元/袋,期间被顾客购买走10袋,剩余40袋存放在库房未对外销售。当事人的违法经营额共计340元。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及相关进货票据,无法提供上述侵犯注册商标(第23261814号)专用权底层石膏粉的合法来源。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罚款:3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0元;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9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23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08-23
处罚机关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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