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湛江】遂溪县遂城口腔医院有限公司从未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被罚款3万元

2023-05-24 16:50:53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遂溪县遂城口腔医院有限公司,该公司从未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遂溪县遂城口腔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23MA56CEHA5G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1115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遂市监执三处罚〔2023〕08号
违法行为类型当事人从未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未实施审批管理的中药材除外。”的规定。
违法事实当事人从2022年2月14日开始经营至执法人员检查当日2023年2月7日使用的药品都是从遂溪县帝森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购进的。遂溪县帝森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没有药品批发的资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从未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涉案货值总金额是3426.3元,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当事人构成了从未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对当事人从未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的规定,应当给予其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3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9
公示截止期2026-05-19
处罚机关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山东烟台黄渤海新区:免费检定计量器 ...

  • 广西玉林市:上门检测计量器具

  • 北京通州区:规范经营主体计量行为

  • 河北省邯郸市2023年“科技活动周 ...

  • 宠物咖啡馆里待半天成为新时尚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