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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佛山致潮月子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2023-05-19 11:05: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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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致潮月子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佛禅祖市监处罚〔2023〕44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日开始,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住所内增加餐饮的经营项目。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27日被我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查获时止,当事人共为13名客户(产妇)提供了1至23天不等的餐饮服务,餐饮服务的收费标准统一为30元/日/人(早餐5元/人,午餐10元/人,晚餐10元/人,其他点心5元/人),由于餐费在套餐服务费中统一收取,无法核定营业额和违法所得。当事人于2022年11月27日已经停止向客户(产妇)提供餐饮服务。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罚款5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致潮月子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604MA550RYU64




法定代表人李**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40****1835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6
公示截止期2026-05-16
处罚机关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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