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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御之峰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报送年报被处罚

2023-05-19 11:02: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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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御之峰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该公司未按照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佛禅南市监罚字〔2023〕37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报送企业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御之峰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604MA535MGAXY




法定代表人肖**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60****0814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6
公示截止期2024-05-16
处罚机关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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