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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立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分店未明码标价案

2023-05-19 10:49: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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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汕尾市立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分店未明码标价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市监深汕处罚〔2023〕稽34号
处罚名称:汕尾市立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分店未明码标价案
处罚类别1: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价格(含行政事业性收费)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相对人名称:汕尾市立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深汕特别合作区鲘门分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440300MA5GKJKN7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马**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6
处罚机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汕监管局
地方编码:
当前状态: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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