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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伟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佛顺杏应急行罚罚字〔2023〕22号

2023-05-09 14:34: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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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东伟旺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杏应急行罚罚字〔2023〕22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广东伟旺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 (一)项
处罚内容罚款25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违法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伟旺新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113675653595H




法定代表人廖**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30****0011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08
公示截止期2024-05-08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镇府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镇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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