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公布一条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勐海宝登源茶业有限公司委托他人生产产品但未按规定标注商品条码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南处罚〔2023〕西丽57号 |
处罚名称: | 勐海宝登源茶业有限公司委托他人生产产品但未按规定标注商品条码案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
处罚结果: | 罚款1000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勐海宝登源茶业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居民身份证号码91532822MA6KXA5T2Y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6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 |
地方编码: | |
当前状态: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