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祁之海家具材料厂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被罚款7.5万元

2023-05-09 14:34:0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祁之海家具材料厂,该厂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龙应急行罚罚字〔2023〕23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7.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
处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处罚内容罚款柒万伍仟圆整
违法行为类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祁之海家具材料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606304183977M




法定代表人陈**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60****3062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08
公示截止期2024-05-08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从“五一”文旅市场看文旅融合大势

  • 浙江省食品安全“百姓点检”现场活动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联合重庆市计 ...

  • 浙江省临海市有效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 ...

  • 江苏省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20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