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广东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惠阳执D罚字〔2022〕3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惠阳执D罚字〔2022〕37号 |
处罚事由: | 当事人广东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4 月在惠阳区沙田镇田头村长榄小组长龙岗地段“惠州新流工业有限公司厂区改扩建项目(一幢厂房、四幢厂房)”的外架搭设(4 号厂房)与方案不符,存在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情况。当事人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对区住建局提出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区住建局于 2022 年 10 月 7 日对当事人发出《复工通知书》 |
处罚依据: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项“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或者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的。”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厚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人: | 陈晓波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12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1.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5 |
公示截至期: | 2026/05/05 |
处罚机关: |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