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州美康臣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仲市监陈处告字〔2023〕3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惠仲市监陈处告字〔2023〕31号 |
处罚事由: | 未查验备案情况和销售标签内容不真实、完整、准确的产品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惠州美康臣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人: | 王莉 |
处罚内容: | 1.对未查验备案情况的行为予以警告;2没收涉案物品:“茉莉身体乳”共一瓶;3.对未查验备案情况的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佰圆整(¥500.00);4.对销售标签内容不真实、完整、准确的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00) |
罚款金额(万元): | 0.1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 0.0049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6 |
公示截至期: | 2026/05/06 |
处罚机关: | 惠州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惠州仲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