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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泰平安百货一分店销售不合格产品被处罚

2023-05-06 15:42: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平谷店(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被处罚。

据悉,2022年3月17日,当事人从生产厂家衡水华创宏达纸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0.77元/个的价格购进了5800个可堆肥降解全生物降解购物袋,索要了供货商经营资质,查验了涉案产品的出厂合格证明。2022年7月8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检机构以1元/个的价格购买了30个可堆肥降解全生物降解购物袋作为检验样品,现场封存了30个为备样。截至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时,除抽检样品和备样外,其余可堆肥降解全生物降解购物袋均已售出。经检测,上述可堆肥降解全生物降解购物袋标识、提吊试验项目不符合GB/T38082-2019《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标准,依据《2022年北京市塑料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检。本案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5800元,违法所得为1327.1元,未缴税。

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3472.9元;没收违法所得1327.1元;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天眼查信息显示,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平谷店有过20多次行政处罚记录,处罚事由涉及“购进猪肉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子秤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经营过期执行标准的鸡蛋”等。

据了解,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3月,注册资本5227.79563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哲。北京国泰平安百货有限公司平谷店于同年6月成立。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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