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涉及安徽省豆花坊食品有限公司、田家庵区麴海福食品超市。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统一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淮市监田处罚〔2023〕84号 | 安徽省豆花坊食品有限公司 | 91340400MA2MTB0840 | 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1.没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五香豆干”33800袋(150克/袋); 2.罚款人民币608400.00元; 3.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4.限制法定代表人王体宽自吊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4月19日 | |
2 | 淮市监田处罚〔2023〕110号 | 田家庵区麴海福食品超市 | 92340403MA8NCF0413 | 价格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十六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市监田处罚〔2023〕84号.docx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市监田处罚〔2023〕110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