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德和分店,该店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16号 | |||||
处罚类别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应予处罚。 | |||||
处罚依据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无菌敷贴18袋;二、罚款叁仟元(¥3000) |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德和分店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顺德德和分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6692404662D | ||||||
法定代表人 | 黄**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40****6620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24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4-24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