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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公示或报送年报被处罚

2023-04-26 11:45: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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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佛禅市监处罚〔2023〕20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案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从轻处以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604MA53LEQT41




法定代表人叶**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360****0613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24
公示截止期2024-04-24
处罚机关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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