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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消协联合福建省消委会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3-04-24 10:50:5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此事最终得以解决,主要得力于你们的认真负责和不懈努力,坚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积极行动,感谢你们,也感谢福建省消委会、泉州市消委会。”消费者解先生在电话里激动地说。

2023年2月20日,甘肃省消协接到消费者解先生投诉称,自己在2023年2月8日通过线上平台看到一则售卖如意鎏金茶具的视频,看到宣传的茶具精美价廉,随后下单交付了79元货款。2023年2月13日消费者收到货打开后,发现根本不是当时介绍的高端如意鎏金茶具,而是一款与宣传完全不同的粗陶茶具,材质工艺完全大相径庭。随后,消费者通过平台以商家发错货为由申请退货,2月14日,退货申请审核通过,但平台方和经营者均要求消费者自行承担运费,消费者认为是发错货在先,运费理应由平台和商家承担,不能接受处理意见。消费者多次向平台及商家客服交涉,要求退货运费由经营者承担,但经营者拒不承担运费。消费者非常气愤,认为经营者的行为涉嫌欺诈,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省消协接到投诉后,拨打消费者提供的经营者客服电话,多次均无人接听或直接挂机。鉴于这种情况,为了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的问题,立即启动与兄弟省份消协组织的联络机制,与福建省消委会沟通情况,请求他们帮助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福建省消委会积极履责,站在消费者角度,立即了解相关情况,联系经营者注册地的泉州市消委会。泉州市消委会了解情况后,约谈经营者,指出经营者在宣传售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多次向其宣讲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最终,在福建省消委会和泉州市消委会的共同努力下,经营者赔偿消费者500元,消费者非常满意。

(供稿:甘肃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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