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长江批发市场恒盛食品商行涉嫌经营菌落总数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西瓜味吐司面包)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3〕16号
当事人:合肥长江批发市场恒盛食品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0102600306248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经营菌落总数项目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西瓜味吐司面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48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