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销售无标签的茶叶 合肥瑶海区一家烟酒商行被警告

2023-04-23 10:20:09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

合肥瑶海区开运烟酒商行销售无标签的茶叶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方处字〔2022〕25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开运烟酒商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2PFW125P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无标签的毛茶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销售无标签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好太太智能晾衣机|智能锁 新品发布 ...

  • 第二十届上海国际汽车工业展览会开幕 ...

  • “圳品”的品质为何越来越好——深圳 ...

  • 服务发展硕果累累 踔厉奋发再谱新篇 ...

  • 千年闽茶出海忙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