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河北保定徐水区)网站获悉,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定京府酒业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信息显示,保定京府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标签涉嫌使用GB/T10781.1-2006过期标准。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保定京府酒业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400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保徐市监处罚〔2023〕4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