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遂溪县洋青龙发副食商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遂溪县洋青龙发副食商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823MA4Y9ET4X5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40****5397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遂市监处罚〔2023〕洋007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 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遂溪县洋青龙发副食商店于1993年4月1日开始注册成立并营业至今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有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待售,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提供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进货票据及产品的相关资料以便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本局当日依法向当事人直接送达《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遂市监限提〔2023〕洋4号),要求当事人收到本通知书后3日内提供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的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货票据及进货台账,当事人无法提供。当事人的上述经营行为已构成了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事实。 又查明,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厨邦排骨酱” 进货价3.2元/瓶,销售价4元/瓶,进了一箱(12瓶/箱),卖了8瓶,还剩4瓶;“劲鹿酒”进货价4元/瓶,销售价5元/瓶,进了一箱(12瓶/箱),卖了5瓶,还剩7瓶;“香老太®原汁鲜椒酱” 进货价3.5元/瓶,销售价4元/瓶,进了6瓶,卖了5瓶,还剩1瓶;“厨邦鸡粉” 进货价5.5元/瓶,销售价6元/瓶,进了5瓶,卖了4瓶,还剩1瓶;是遂溪县一个副食店送货上门的。“果丹夹心山楂”进货价10元/瓶,销售价11元/瓶,进了3瓶,卖了2瓶,还剩1瓶;是从湛江的一个副食店进货的。由于当事人没有销售记录,根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询问调查,上述的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当事人尚未销售过,违法所得为0元。经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现场清点统计上述涉案产品的涉案货值金额为72元。当事人在接受执法人员的询问时承认采购食品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事实,并在询问笔录上签名确认。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经营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 一、没收违法产品“厨邦排骨酱” 4瓶(220克/瓶); “厨邦鸡粉”1瓶(140克/瓶)“香老太®原汁鲜椒酱” 1 瓶(230克/瓶)“果丹夹心山楂”1瓶(280克/瓶)“劲鹿 酒”7瓶(125克/瓶); 二、处以罚款捌仟(8000)元整; | ||||
罚款金额(万元) | 0.8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13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4-13 | ||||
处罚机关 |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遂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