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湛江】徐闻县曲界镇书亭书店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散装食品被处罚

2023-04-17 14:59: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徐闻县曲界镇书亭书店,该店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散装食品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徐闻县曲界镇书亭书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25MA517A563B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何**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268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徐市监曲处罚〔2023〕34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违法事实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散装食品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4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4-13
公示截止期2024-04-13
处罚机关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国家标准《快递电子运单》近日实施

  • 黑龙江省开行的首趟国产品牌商品汽车 ...

  •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大力发展高效设施 ...

  • 浙江余姚市推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 ...

  • 山东省滕州市西岗镇积极践行绿色发展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