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茂名)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高州市分界镇桂烽炭业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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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高州市监分界处罚〔2023〕50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0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违法事实 | 我局执法人员接到全国12315平台的举报单(编号:1440981002023022414216784)后,2023年03月02日根据投诉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依据职权对当事人高州市分界镇桂烽炭业店在抖音商城上的网店“桂烽炭业”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网店桂烽炭业所经营的荔枝木炭的“商品导入语”页面发现有一句广告语,广告语中写着“桂烽果木炭纯天然荔枝烧烤炭围炉煮茶木炭家用取暖高温耐烧环保”等文字,但该店铺无法提供相关资料来证明“纯天然荔枝烧烤炭”广告语的真实性。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 ||||
违法行为类型 | 民事违法行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高州市分界镇桂烽炭业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92440981MAC3Q7TR8C----------莫**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04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04-04 | ||||
处罚机关 |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高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