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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宁县美佳食品商行作出行政处罚

2023-04-11 16:01: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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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获悉,肇庆市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宁县美佳食品商行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宁市监处字〔2023〕第1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宁县美佳食品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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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林定伟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宁市监处字〔2023〕第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布商品成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广告

违法事实:

广宁县美佳食品商行发布虚假广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以广告制作费4倍罚款,即200.00元(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27

公示截止期:

2024-03-27

处罚机关:

肇庆市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肇庆市广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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