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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局对高要区蚬岗镇明悦商务酒店作出行政处罚

2023-04-11 15:50:2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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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获悉,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局对高要区蚬岗镇明悦商务酒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高卫公罚【2023】0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高要区蚬岗镇明悦商务酒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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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符向芬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442821********6496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高卫公罚【2023】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广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65项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04

公示截止期:

2024-04-04

处罚机关:

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局

数据来源单位:

肇庆市高要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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