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广州)网站获悉,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州市番禺市桥东城吉他美美发美容用品店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穗番市监(执六)罚字〔2023〕3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穗番市监(执六)罚字〔2023〕3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生产、经营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化妆品;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其实施召回后拒不召回,或者在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后拒不停止或者暂停生产、经营的行为的处罚。;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
处罚内容: | 1、没收“发雅丝育发精华液50ml”39盒、“发雅丝养发滋润洗发露420ml”15盒、“发雅丝去屑洗发露420ml”28盒、“发雅丝头皮调理固发套装30ml×2”18盒、“发雅丝头皮保养调理组合120ml+30ml”5盒;2、罚款10000.00元。 |
违法行为类型: | 化妆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州市番禺市桥东城吉他美美发美容用品店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游永红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27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27 |
处罚机关: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