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赣州)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信丰县金源味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信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5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信消行罚决字〔2023〕第0005号 |
处罚事由: | 信丰县金源味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信丰县金源味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法人: | 陈某平 |
法人身份证号: | 362123********451X |
处罚内容: | 给予信丰县金源味庄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3/06 |
处罚机关: |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60723MB1D55355L |
数据来源单位: | 信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60723MB1D55355L |
当前状态: | 其它 |
罚款金额(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有效期: | 2023/03/06 |
公示截止期: | 2024/03/06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