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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南昌璞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2023-03-09 17:50:5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南昌)网站消息,近日,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对南昌璞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洪交罚〔2023〕01040040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南昌璞之宝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11MABMWCAU3E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邱丽丽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洪交罚〔2023〕01040040号
违法行为类型《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涉嫌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公布维修标志牌、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案
处罚依据《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2
处罚有效期2023/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3/02
处罚机关南昌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601000145108614
数据来源单位南昌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青山湖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0100MB1E969162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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