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2月20日消息,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涉及西安达源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显示,西安达源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违法事实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秦脉饮用纯净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西安达源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2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5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鄠市监处罚〔2022〕SP074号 | 西安达源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秦脉饮用纯净水)案 | 西安达源饮料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92610125MA6TX8K705 | 骆峥 |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秦脉饮用纯净水) | 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给予: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零伍元(105元);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 自动履行 |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 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