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东大展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三市监处罚〔2022〕9-13号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罚款金额(万元) | 1.7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108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广东大展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普通化妆品“Olive oil(批号:D2P20220309)绿瓶”无生产记录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生产的普通化妆品“Olive oil(批号:D2P20220309)绿瓶”未留样并做好记录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上市销售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Olive oil(批号:D2P20220309)绿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五十三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未按照要求执行生产管理和生产记录制度、未按照要求执行化妆品成品留样管理和留样记录制度、上市销售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的违法行为,并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80元;3.没收违法生产的化妆品“Olive oil(批号:D2P20220309)绿瓶”3瓶;4.罚款170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五条、《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第十七条、《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大展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7MA561TDY7N | ||||||
法定代表人 | 陈希罗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330****4256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03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2-03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三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