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6日,重庆市药监局网站公开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023年第2期,总第103期),涉及美东汇成生命科学(重庆)有限公司、重庆市国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 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机关名称 | 处罚决定 日期 | 公示日期 | 备注 |
1 | 渝药监械处罚〔2022〕13号 | 美东汇成生 命科学(重 庆)有限公司 生产标签不 符合条例规 定的一次性 使用采样器 案 | 美东汇成生命科学(重庆)有限公司 | 91500104MAACAB2C1U | 张川 | 当事人受托生产的一次性使用采样器,生产日期与标签标明的日期不一致。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罚款30000元。
| 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3.02.01 | 2023.02.06 | |
2 | 渝药监械处罚〔2022〕9号 | 重庆市国人 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生产 不符合产品 技术要求的 特定电磁波 治疗器案 | 重庆市国人 医疗器械有 限公司 | 91500109622195412B
| 戴新云 | 当事人生产的特定电磁波治疗器(批号:2202272021371),经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2.9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2440元;3.没收特定电磁波治疗器10台。 | 重庆市 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3.02.02 | 2023.02.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