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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弘恩医生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案

2023-02-02 18:39: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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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类信息公示(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566号。涉及山东弘恩医生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566号

山东弘恩医生集团管理有限公司涉嫌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案

罚款

山东弘恩集团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1、罚款捌佰元整(800.00元)。

2、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山东弘恩集团管理有限公司:123701004930006141

张磊

2022.1.16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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