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济市中〕市监综罚字〔2022〕432号。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 | 违法企业地址 |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济市中〕市监综罚字〔2022〕432号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 市中区聚丰堂保健品商行 | 谷继新 |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建宁路277号二楼东侧山东保健品市场29号 | 92370103MA3LF0FN71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燕窝4盒,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500.00元 |
待履行 |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