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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铂琴珠宝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

2022-08-29 10:24:3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上海铂琴珠宝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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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处罚信息(沪市监金处〔2022〕282020000935 号)显示,2019年至2020年案发,上海铂琴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铂琴珠宝”)在其自建网站发布网页广告宣传“和田玉羊脂白玉手镯”称:羊脂玉是和田玉中的宝石级材料,是白玉中质纯色白的极品,具备最佳光泽和质地。发布网页广告宣传“品牌故事”称:2010年,新加坡年轻珠宝设计师 CHUA YI JIE 游历中国寻求灵感等内容。上述网页宣传内容系上海铂琴珠宝杜撰,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由上海铂琴珠宝聘请兼职网页制作人员制作,广告费用共计400元。

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上海铂琴珠宝发布“品牌故事”网页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之规定,构成了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所指“虚假广告”的行为,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600元。

该处罚信息显示,上海铂琴珠宝发布“和田玉羊脂白玉手镯”网页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鉴于上海铂琴珠宝系初次违法,违法行为持续时间3个月以上不足1年,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受损,无社会影响,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不予行政处罚。

综上,上海市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上海铂琴珠宝处罚如下:罚款1600元。

(责任编辑: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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