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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途传媒发布虚假互联网广告被罚

2022-07-15 17:40: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猩途传媒(深圳)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互联网广告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深市监罗处罚〔2022〕莲塘12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罚款3102元。处罚事由为:广告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上述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7月12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刘远逢。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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