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罗森(深圳)便利有限公司国威商务大厦店因在校园周边经营酒类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深市监罗处罚〔2022〕莲塘19号显示,上述罗森便利门店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事由为: 其他。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一百二十三条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上述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7月12日,罗森(深圳)便利有限公司国威商务大厦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彭佛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