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浙江省仙居县市场监管部门以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为抓手,严厉打击涉及广告违法、产品质量违法、价格违法、食品安全违法、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类型的网络直播违法行为。现将4个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提醒网络直播营销市场主体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案例1
台州有窝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抖音平台店铺直播间销售“轻奢高级实木梳妆台卧室现代简约岩板书桌化妆桌化妆镜收纳柜一体”的梳妆台过程中宣称为“进口岩板台面”,经调查核实该梳妆台实际为国产岩板台面。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2022年6月23日,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仙居县持梦家居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抖音平台店铺直播间销售“全实木轻奢岩板高级梳妆台卧室现代简约2021年新款小户型化妆桌”的梳妆台,宣称为“意大利进口材料岩板”,经调查核实该梳妆台实际为国产岩板台面。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2022年6月27日,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仙居县十尚电子商务商行
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抖音店铺所售产品详情界面中发布不实的使用台面为“进口岩板台面”、板材为“全实木”、符合“欧盟环保甲醛标准 居家健康无毒害”、皮质为“植物真皮”等宣传字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在未销售过产品的情况下,以“原价1228”“现价898”的字样对所售产品进行促销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属于使用使人误解的价格销售产品的违法行为。2022年6月23日,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仙居县立宏家居店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抖音店铺直播间销售“全实木岩板梳妆轻奢高级感卧室现代简约收纳柜一体实木化妆桌”过程中宣传“全实木桌体”“进口岩板台面”“食品级通体岩板台面,更环保更安全”“进口3C钢化玻璃”“进口松木抽屉”等不实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2022年6月23日,仙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现公开征集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的问题线索。希望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
(来源:仙居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