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眉山市市场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眉市监处罚〔2022〕014号),涉及东坡区泓锦商行(经营者:何玉琪)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眉市监处罚〔2022〕014号 |
案由 | 东坡区泓锦商行(经营者:何玉琪)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案 |
违法当事人名称 | 东坡区泓锦商行(经营者:何玉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11402MA63XEJC85 |
经营者姓名 | 何玉琪 |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 | 当事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行政处罚情况 | 1.没收违法所得38025.3元; 2.罚款15万元。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自动履行 |
处罚机关 |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日期 | 2022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