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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爱睿康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被罚款10000元

2022-04-20 17:59: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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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4月20日,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涉及成都爱睿康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案。

行政相对 人名称

成都爱睿康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22MA61X0YU0U

法定代表人

李财辉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药监罚决〔2022〕1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违法事实

生产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4月18日

处罚机关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10000MB1808933T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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