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浙江】丽水市戏无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2022-04-13 17:05: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4月12日,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丽水市戏无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image.png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莲市监处字〔2022〕89号;

案件名称:丽水市戏无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被处罚对象名称:丽水市戏无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华程伟;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2021年10月17日至查获时,“华益精致幸运城”拼多多店有8446种商品生成9131个虚假订单,虚构商品销售量155573309件;“华益知心魅力屋”拼多多店有8656种商品生成9085个虚假订单,虚构商品销售量156866001件。

本局认为:当事人通过专业软件生成虚假订单,虚构商品销售量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经营者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其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50000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按照操作要求进行自助缴款或到本局开具《电子缴款单》后,携带《电子缴款单》到莲都区范围内的银行进行柜面缴款(可以缴款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泰隆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稠州商业银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行政处罚机关名称: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日期:2022-04-11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宕昌临江铺镇:产业种养结合 “链” ...

  • 安徽省合肥市多措并举 满足防疫物资 ...

  • 浙江省长兴县市场监管局对茶叶青叶交 ...

  • 江西省于都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新冠病 ...

  • 上海市政府要求封控区和管控区商业网 ...

最新新闻